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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Lisp这么好

2003年5月

如果Lisp这么好,为什么没有更多人使用它?我最近在一次演讲中被听众中的一个学生问到了这个问题。而且不是第一次了。

在语言方面,就像在许多事情中一样,流行度和质量之间没有太大关联。为什么约翰·格里沙姆(《诉讼之王》销售排名第44)比简·奥斯汀(《傲慢与偏见》销售排名第6191)卖得更好?即使是格里沙姆会声称这是因为他是更好的作家吗?

这是《傲慢与偏见》的第一句话:“凡是有钱的单身汉,总想娶位太太,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。”

“举世公认的真理?” 对于一个爱情故事的第一句话来说,这些词太长了。

就像简·奥斯汀的作品一样,Lisp看起来很难。它的语法,或者说缺乏语法,使它看起来完全不同于大多数人习惯的语言。在学习Lisp之前,我也害怕它。我最近发现了一本1983年的笔记本,我在上面写道:“我想我应该学习Lisp,但它看起来太陌生了。“幸运的是,我当时19岁,对学习新东西没有太多抵触。我非常无知,学习几乎任何东西都意味着学习新事物。

被Lisp吓到的人们编造了其他不使用它的理由。当C是默认语言时,标准的借口是Lisp太慢。现在Lisp方言是可用语言中较快的之一,这个借口已经消失了。现在的标准借口是公开循环的:其他语言更流行。

(小心这种推理。它会让你得到Windows。)

流行度总是自我延续的,但在编程语言中尤其如此。为流行语言编写的库更多,这使它们更流行。程序经常必须与现有程序一起工作,如果它们用相同的语言编写,这会更容易,所以语言像病毒一样从程序传播到程序。管理者更喜欢流行的语言,因为它们给他们更多对开发者的控制力,开发者可以更容易被替换。

确实,如果编程语言都或多或少等价,那么使用除最流行语言之外的任何语言都没有什么理由。但它们并不都等价,差远了。这就是为什么不那么流行的语言,像简·奥斯汀的小说,继续存在的原因。当其他人在阅读最新的约翰·格里沙姆小说时,总会有一小部分人在阅读简·奥斯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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