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最爱的教学原则:例子优先
摘要
本文阐述了一个简单却极具影响力的写作原则:在解释抽象概念时,应先呈现例子,再引入一般性定义。作者以"域"(field)的两种解释方式为对照实验,论证了例子先行能让读者将抽象定义与已有知识建立联系,从而使晦涩的术语成为熟悉概念的"标签",而非需要死记硬背的孤立词汇。这一原则虽显而易见,却常被教科书违背。
内容框架与概述
文章开篇直接点明主题:重点不在于"要举例"这个常识,而在于例子应当出现在何处。作者坦言,这一原则是他在编辑《普林斯顿数学指南》时反复实践后才明确意识到的——他发现将作者们精心选择的例子前置,文章清晰度会显著提升。
随后,作者以元叙事的方式自我反省,指出自己在前文中恰恰违反了这一原则,于是"重新开始",用一个完整的对比实验来践行所述。他给出了"域"概念的两种解释:第一种先给出形式化公理定义,再列举数系实例;第二种则从读者熟悉的五大数系(自然数、整数、有理数、实数、复数)出发,讨论它们的共性后,自然引出域的抽象定义。
文章最后回归顶层结构,作者以自身文章为例,说明第二种讲解方式如何让原则本身也变得更易理解。他建议写作者在落笔时有意识地做出选择——要么例子先行,要么在充分考量后决定不这样做。
核心概念及解读
例子先行(Examples First):核心教学原则,强调在引入抽象定义之前先呈现具体例子,使读者能够将新概念锚定于已有的心理图景之上。
心理图景(Mental Picture):读者脑中对熟悉事物的认知结构。当抽象定义能够附着于这些已有图景时,术语不再是"漂浮的词汇",而成为可操作的概念标签。
自由漂浮的定义(Free-floating Definition):指脱离实例支撑的抽象表述。读者需要凭空记忆各概念间的关系,认知负担沉重且容易遗忘。
元结构示范(Meta-structural Demonstration):作者有意让文章结构本身成为论证工具——先违反原则再遵循原则,让读者亲身体验两种方式的差异,增强说服力。
原文信息
| 字段 | 内容 |
|---|---|
| 原文 | My favourite pedagogical principle: examples first! |
| 作者 | Gowerss Weblog |
| 发表日期 | 2007-10-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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